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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改革的湖南样本分析

  • 时间:2018-03-06 11:33
  • 来源中保网
  • 字号:

□湖南保监局 刘莎

商车险改革作为保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大举措,已经试点两年多时间。2015年12月25日,湖南作为第二批12个试点地区之一,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改革。2017年6月、7月,保监会相继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整治车险市场乱象的文件,进一步深化了商业车险改革。在新的政策形势和市场生态下,湖南商业车险改革试点运行及其成效如何?阶段性问题几许?后续改革路径如何设计?本文围绕这三个问题对一年多来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盘点、梳理和思考。

一、湖南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基本情况

(一)改革前湖南车险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底,湖南全省开办车险的财险公司22家,18家公司开通了电销。在保费收入方面,2015年全省车险原保费收入185.73亿元,同比增长15.86%。保费收入和增速分列全国第12位和4位。其中,商业险保费收入136.96亿元,同比增长15.96%。在赔付方面,2015年全省车险累计支出赔款97.92亿元,同比增长16.86%,综合赔付率62.05%。商业车险综合赔付率50.76%。在费用方面,2015年全省车险累计支出手续费12.47亿元,手续费用率6.71%。业务及管理费35.96亿元,业务及管理费用率19.36%。车险综合费用率33.48%,较上年同期上升3.61个百分点。在利润方面,2015年全省车险承保利润总额7.41亿元,承保利润率4.47%。承保利润和承保利润率分列全国第9和13位。从数据来看,改革前湖南车险市场发展态势良好,增长率、费用率、利润率等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湖南商业车险改革主要工作

为做好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湖南保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着力打好“四位一体”监管组合拳,确保改革开局良好、运行平稳。

一是加强督导推动。加强政策宣导,严格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车险销售和承保的合规管理,在启动前后的窗口期和试点运行3个月的关键期,两次对经营车险业务的22家保险公司实地督导,宣导政策,研究市场突出问题,为改革试点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为后续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市场监控。首先,强化重点指标监控,加强对综合成本率、销售费用率等指标的监测。其次,强化市场违规行为监控,指导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对当地市场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等4类违规行为的监控。再次,加强市场互相监控,针对市场主体相互投诉反映增多的情况,开展公司互评分类,重点关注市场反映集中的保险机构。

三是强化风险预警。一方面,加强风险提示。根据综合成本率、商业车险保费收入增长率监测结果,结合市场主体相互评价情况,对监测排名靠前的公司开展风险警示谈话,严肃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监管要求。先后对4家次公司进行风险警示。另一方面,开展监管质询。根据商业车险手续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用率监测情况,先后对9家次公司进行质询,并视情况进行数据现场核查,有效传导监管信号,促使理性规范经营。

四是强化精准打击。2016年初,制定车险专项检查的《检查对象评分办法》,每季度根据指标监测和市场反映情况对公司进行排名筛选,从而确定检查对象。通过精准选择检查对象,达到准确出击、快查快处的目的。同时,每季度都根据排名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形成持续打击常态,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三)湖南商业车险改革初步成效

试点以来,湖南保监局不断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

从市场运行看,保费增速和经营效益保持平稳,没有出现改革前有些同志担心的断崖式下滑。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保费收入156.95亿元,同比增长14.60%,增速居前两期18个试点地区第6位。增幅高出全国同期平均水平3.65个百分点。经营效益有所改善。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综合成本率88.67%,较2015年末上升0.92个百分点,综合成本率为前两期18个试点地区最低。全省商业车险实现承保利润14.72亿元,同比增长10.73%。

从保险消费者看,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一是费率定价与风险更匹配。绝大多数消费者享受到了更低的折扣,支付的保费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降。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单均保费3331元,同比下降1.6%,较上年同期平均为每位消费者节省约53.3元保费支出,湖南省有78.69%的续保客户保费同比下降。二是保障程度明显提高。改革后保费与风险更匹配,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增强,提升了客户的投保意愿,消费者投保限额有所提高。2016年,全省商业三责险平均责任限额为52.33万元,同比提高20.82%。三是服务水平继续提升。新商业车险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有效解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社会争议,使消费者得到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很多公司推出微信服务平台,开展代位追偿,快速定损结案,理赔服务质量有所提升。

从保险功能看,商业车险改革对不同风险的车主厘定不同的费率,通过保费上的“奖优罚劣”,引导车主安全驾驶,降低出险频率,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溢出效应逐步显现。一是报案件数减少。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有效报案件数106.55万件,同比减少7.6%,且呈逐月下降趋势。二是NCD因子明显下降。2016年底,湖南省NCD因子均值为86.48%,较年初下降1.72个百分点。

二、当前湖南商业车险改革存在的阶段性问题

一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费用明显上升,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手续费用率17.92%,同比上升8.87个百分点。22家产险公司中,仅一家公司手续费有所下降。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以来,从经营结果和市场反映来看,显示大公司主动提升费用甚至违规开展市场竞争。自主系数使用较为粗放。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示范性产品平均折扣率66.74%,低于前两期18个试点地区平均水平2.19个百分点,平均折扣率有逐月走低趋势。使用双85折扣系数保单占签单笔数的70.85%。部分公司为了争抢业务,对于上年多次出现的车辆也以“地板价”承保。

二是直销渠道和中介业务此消彼长。改革后,由于价格优势消失,电销渠道业务大幅回流至传统渠道。2016年,湖南省商业车险电销渠道保费收入占比由2015年的22.31%下降至17.09%。在保险公司自主销售渠道困难重重的现状下,电销业务下滑带来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大。改革以来,市场普遍反映车商业务成本明显上升,保险公司面临“高手续费用率”和“高送修比”双重压力。

三是违法违规行为呈现出一些新特点。近年来,湖南省车险市场秩序持续好转,车险销售行为逐步规范。但随着商业车险改革启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理性竞争行为有所抬头,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鼓励配合中介机构或销售人员等第三方向客户返还现金、赠送礼品,招投标业务中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较改革前明显突出。

三、深化湖南商业车险改革的几点思考

市场化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对于存在的问题怎么看,后续改革怎么办,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和厘清思路。结合当前整治车险市场乱象工作,建议从以下几个层面深化商业车险改革。

(一)宏观层面持续完善顶层设计

商业车险改革全国一盘棋,是个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和制度配套由保监会统一谋划推进,建议从以下方面完善改革相应配套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费率回溯分析硬性约束。2016年回溯分析硬性约束效果明显,震慑作用很大。2017年,保监会将回溯分析指标增加为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更是引起强烈的市场反响,已经有公司开始下调费用。下一阶段,对于通过高费用非理性竞争的市场主体,建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指标触发阈值的公司不管大小果断暂停业务,保持硬性约束。

二是持续完善行业车险产品形成机制。从目前来看,产品的高度同质是低水平费用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市场稳定后,逐步增加全面型、基本型产品和创新型产品,形成差异化、多层次的产品体系,破解现有产品同质化程度高、相关细分市场匹配度低的问题。

三是加强可变费用的量化管理。面对改革初期的费用持续攀升问题,除强化监管外,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体现业务销售成本的可变费用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对附加费用率中的可变费用与固定费用,分别量化,并作为标准要求保险公司执行。

四是进一步推进车险承保理赔服务创新。引导公司主动适应市场竞争新常态,在差异化竞争上想办法,在专业化经营上找出路,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如探索销售方式改革,提升客户信息真实性。鼓励公司深度运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客户体验等。

(二)中观层面加强监管联动

车险费率改革是一项系统化工程,对派出机构一线监管干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建议保监会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如组织联动检查,编发案例,加强检查培训等等。同时,建议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可变费用的量化管理创造条件。

(三)微观层面强化市场整治

基层监管部门在改革落地特别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要突出抓好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为深化商业车险改革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加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原则,强化商业车险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在改革前期,将商业车险专项检查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开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主体上,通过非现场测算,选取排名靠前的公司,结合市场反映进行查处。在市场行为上,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在后续处理上,坚决依法严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二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力度。对经营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保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对相关指标偏差较大的公司,及时预警风险,要求公司调整定价和经营。加强对车险费用的监测和风险预警,对费用明显高于市场均值的公司进行风险警示,持续没有改善的,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鼓励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当地市场运行情况,支持依法开展行业自律。

三是关注承保理赔服务。从成本构成来看,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是一对“跷跷板”。在回溯分析硬性约束下,不排除公司通过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非正当方式压低赔付率,并在前端拒保摩托车、货车等高风险业务的交强险。监管部门应当密切关注举报投诉情况,对这类影响行业声誉形象、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冒头就打。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商业车险改革是承载人民群众对保险生活需求的重大举措。只有深化改革才能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坚持商业车险的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大风险防范力度,“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南西北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才能行稳致远,不负众望!